2007年9月2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变“限制”为“规范”是理念的进步
王军荣

 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(草案)》。与旧规定相比,新规定调整了养犬管理的政策方针,由“限制”养犬转变为“规范”养犬,大幅度降低了犬只的管理收费。
  管理不是收费,管理也不是处罚,管理恰恰应是服务。转变了管理的理念,那自然会想到降低养狗门槛,门槛降低了,养狗人就会自觉地去登记。政府也就能够进行有序化管理,其结果自然是养狗被“规范”地管理着。管理养狗如此,其他方面也应该如此。